2026年以来截至8月21日,监管共出具39张投行罚单,涉及23家券商、50条处罚对象记录,其中个人处罚对象30人(去重),覆盖19名保荐代表人。这一数据来自财联社2026年8月23日发布的报道,基于易董数据统计,反映的是截至2026年8月21日的监管处罚情况,不代表当前最新状态。

处罚分布与类型特征

从被罚机构看,国都证券以5张罚单居首,中信建投4张次之。头部券商中,仅中信证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各有1至4张罚单,其余被点名者以中小券商及其承销保荐子公司为主。

处罚类型上,「出具警示函」与「书面警示」合计31条,是最主要的惩戒手段;属行政处罚性质、可处以罚款的仅3条;「暂停业务许可」这类顶格手段已出现。30名个人处罚对象可归为四类:保荐代表人19人、投行业务负责人3人、债券项目负责人或成员6人、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2人。2026年以来,已有4人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面临为期一年的行业禁入。

典型案例与监管关注点

  • 国新证券:北京证监局对签字保荐代表人乔军文、潘建忠分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12个月内不得担任保荐业务相关职务。处罚决定书显示,国新证券在证券发行保荐个别项目中存在函证程序执行有瑕疵、对销售收入真实性核查不充分、对发行人信息系统核查不到位、持续督导履职不审慎等问题。
  • 西部证券:深交所针对耐普股份创业板IPO项目,对保荐机构及两名保荐代表人开出自律监管措施。违规细节包括收入确认内部控制不规范、物流单据瑕疵、函证程序存在瑕疵、底稿记录不完备等。
  • 中天国富证券:因在东旭光电2017年非公开发行项目中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被没收业务收入283.02万元,罚款1415.09万元,暂停财务顾问业务许可6个月,全案罚没合计约4305.28万元,是2026年以来唯一一起被暂停业务许可的顶格重罚。

按拆分口径统计,「尽职调查不规范」出现43次,覆盖近八成案例。函证程序瑕疵、收入真实性核查不足、信息系统核查不到位、研发投入核查不审慎、销售服务商资金流水未充分关注等,是罚单中反复出现的问题。

常见问题

监管追责是否已从机构穿透至个人?

来源材料显示,30名个人处罚对象中包括19名保荐代表人、3名投行业务负责人、6名债券项目负责人或成员、2名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机构+个人」双罚已成常态,追责已从机构穿透至个人,且投行业务负责人也因管理责任被追责。

处罚手段是否以行政处罚为主?

不是。来源材料显示,「出具警示函」与「书面警示」合计31条,是最主要的惩戒手段;属行政处罚性质、可处以罚款的仅3条。「暂停业务许可」这类顶格手段已出现,但仅中天国富证券一例。

监管关注点发生了哪些变化?

来源材料认为,监管关注点已从是否留痕、是否出具核查意见,转向核查过程是否真正具有独立性和穿透性,覆盖收入确认口径、验收凭证、物流单据、销售费用入账依据、销售服务商资金流水、研发人员认定、举报事项核实等底层证据。处罚范围也从IPO入口向再融资、并购重组、持续督导、债券承销与受托管理等环节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