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黄海华在记者会上介绍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的修改方向,其中强化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被列为重点内容之一。根据券商中国2026年8月22日的公开报道,二次审议稿拟从统筹职责、禁止行为、民事责任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包括明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统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增加挪用资金等禁止行为种类,以及要求金融机构对从业人员违规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以下内容仅基于该公开报道梳理,立法最终文本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版本为准。

二次审议稿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有哪些具体修改

黄海华介绍,二次审议稿坚持问题导向,主要从三个方面强化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

  • 统筹职责:增加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统筹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要求。
  • 禁止行为:增加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种类,明确包括不得通过挪用资金等方式侵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
  • 民事责任:增加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存款人和其他客户损害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黄海华在说明修改背景时提到,近年来发生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挪用客户资金等违法行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希望进一步压实银行业监管机构保护银行业消费者的职责,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

二次审议稿的整体修改框架是什么

除消费者权益保护外,二次审议稿拟作出五个方面的主要修改。一是完善立法目的,增加规定“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二是与金融法草案做好衔接,将第四章“监督管理措施”拆分成“监督管理措施”和“风险处置”两章,完善风险处置制度;三是强化监管要求,增加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等规定;四是压实监督管理机构职责,完善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等规定;五是完善法律责任有关规定。

在立法进程方面,2025年12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该修订草案共6章80条。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将于2026年8月25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根据委员长会议建议,届时将审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

常见问题

二次审议稿是否已正式通过?

尚未通过。截至来源材料发布时(2026年8月22日),二次审议稿仍处于拟提交审议阶段,计划于2026年8月25日至28日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最终条文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的正式文本为准。

挪用资金行为在二次审议稿中如何被规制?

二次审议稿拟将“不得通过挪用资金等方式侵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的行为种类。该规定属于禁止性行为清单的扩充,具体法律责任和处罚细则需待立法文本正式公布后确认。

金融机构承担民事责任的范围是什么?

二次审议稿拟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存款人和其他客户损害的,金融机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来源材料未进一步说明该民事责任的具体构成要件、赔偿范围或与从业人员个人责任的划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