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8日晚间,冯仑通过个人微博回应其被限制高消费一事,称起因是三亚万通与小股东之间的借款纠纷。同期天眼查公开登记显示,三亚万通健康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新增一条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对象为冯仑,被执行人为三亚万通,执行标的42.58万元。目前可确认的是登记信息与当事方回应并存,但责任归属尚未经司法裁判或第三方核实。

已登记的公开信息有哪些

天眼查显示,三亚万通健康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新增一条限制消费令,案号为(2026)琼0108执2332号。该限制消费令申请人为润汉辉(海口)投资有限公司,执行法院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限制消费对象为冯仑。被执行人信息显示,该案被执行人为三亚万通健康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标的42.58万元。以上为公开登记口径,数据以来源材料时点为准。

冯仑一方的说法是什么

冯仑称,此事起因于三亚万通与小股东之间的借款纠纷,该借款未经三亚万通任何权力机构决议,是小股东利用其控制的两家公司公章擅自操作所致。他还表示,该案面临的被执行事项并不涉及冯仑的支付义务,其已通过正常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上述内容均属冯仑本人的公开回应,是来源方主张,尚待其他渠道证实。

哪些问题仍待厘清

限制消费令的登记信息与冯仑的回应在责任归属上存在待厘清之处:登记信息将被执行人记为三亚万通、限制消费对象记为冯仑,而冯仑主张被执行事项不涉及其支付义务。来源材料未提供该借款纠纷的裁判结果、公章使用争议的认定情况,也未提供其他当事方的公开表态。事件后续进展存在不确定性。

常见问题

限制消费令的被执行人和限制消费对象是同一人吗?

不是。按天眼查登记口径,该案被执行人为三亚万通健康开发管理有限公司,限制消费对象为冯仑,两者在登记信息中分列。

冯仑的回应是否已被证实?

来源材料明确标注,冯仑关于借款未经决议、系小股东擅自操作、被执行事项不涉及其支付义务等表述,目前仅为当事一方的公开回应,未经司法裁判或第三方核实。

执行标的金额是多少?

天眼查被执行人信息显示,该案执行标的为42.58万元,来源材料未提供该金额的构成明细或清偿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