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明确,自2026年9月1日起,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依据是《个人所得税法》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税率的规定。该政策调整结束了自1994年起对外籍个人此项所得暂免征税的做法,相关解读来自券商中国2026年9月1日的公开报道,属于对政策文本及专家观点的转述,不构成独立核验。
政策要点与执行安排
公告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向外籍个人支付股息红利时,应代扣代缴税款,并于支付所得的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若企业未扣缴,外籍个人需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自行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应按期缴纳。上述时间节点和申报义务均来自公告原文,属于已明确的执行规则。
政策调整背景与专家观点
来源材料指出,1994年出台的免税政策在改革开放初期对吸引外资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进,继续依赖内外资不平衡的税收政策已与当前形势不相适应。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李旭红认为,按照国际税收规则,外籍个人在投资国所得通常需回母国纳税,此前免税反而使我国让渡税收权益;取消免税后,外籍个人在我国缴纳的税款可抵免母国税款,实际税负未必增加。该判断基于国际税收一般规则,具体抵免效果取决于各国税收协定与个人情况,来源材料未提供更多验证细节。
常见问题
外籍个人股息红利20%税率从何时开始执行?
自2026年9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明确该日期为政策生效时点,此前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仍适用1994年以来的暂免征收政策。
外商投资企业未代扣税款时如何处理?
若企业未扣缴,外籍个人应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自行缴纳税款;若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则需按通知期限缴清。来源材料未说明逾期未缴的具体罚则。
取消免税后外籍个人实际税负一定增加吗?
不一定。李旭红指出,外籍个人在我国缴纳的税款可抵免其向母国缴纳的税款,实际税负可能不增加,但该判断依赖国际税收规则及具体税收协定安排,来源材料未提供各国抵免细则,个人实际负担需结合自身情况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