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威华芯与海特高新就公章归属各执一词,核心分歧在于8月18日行动的性质:海特高新董秘办称系除大股东青岛海岳外五家股东协商一致的行为,海威华芯则声明公章等被“抢走”并已报案。以下内容仅基于钱眼2026年8月20日整理的双方公开声明,区分已确认行为与单方指控,不构成对任何一方主张的背书。
双方公开陈述的关键事实
根据公开材料,已确认的行为事实包括:2026年8月18日,海特高新方面对参股公司成都海威华芯科技有限公司采取行动;海威华芯于8月19日晚间通过公众号发布声明,称公章、合同章、党委印章被海特高新抢走,并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海威华芯声明还提出,自2026年8月18日16时起,不认可上述印章签署的任何文件,并称印章被追回或新印章启用后将另行公告。这一声明属于公司单方主张,其法律效力有待后续核实。
双方指控与验证边界
海特高新董秘办在接受蓝鲸新闻采访时表示,8月18日行动系除大股东青岛海岳外其余五家股东协商一致所为,并非“抢夺”;同时指控青岛海岳方面存在伪造文件、拒不执行生效裁决等问题。上述内容为海特高新方面的单方陈述,来源材料未提供相关裁决文书或证据细节。
海威华芯方面则主张印章系被“抢走”,并已通过报案及声明方式主张相关印章签署文件无效。报案是否受理、公安机关调查进展、印章实际控制状态等,来源材料均未提供。
常见问题
海威华芯公章事件中,哪些是已确认事实?
已确认事实包括:8月18日海特高新方面对海威华芯采取行动;海威华芯8月19日发布声明称印章被抢并报案;海威华芯声明自8月18日16时起不认可相关印章签署文件。双方对行动性质的描述(“协商一致”与“抢走”)均为各自单方陈述。
海特高新对青岛海岳的指控有证据吗?
来源材料仅记录海特高新董秘办在采访中提出“伪造文件、拒不执行生效裁决”等指控,未提供具体证据、裁决文书或案件进展。该指控目前属于单方说法,验证边界以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后续公开信息为准。
海威华芯声明中“印章签署文件无效”的效力如何认定?
该声明是海威华芯单方作出的主张,其法律效力取决于印章是否确系被抢、报案结果及后续司法认定。来源材料未提供公安机关受理回执、印章挂失公示或法院裁定等佐证,因此该主张尚待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