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0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恒大集团、恒大地产及许家印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认定多项罪名并处以刑罚。以下内容基于券商中国2026年8月20日发布的公开报道整理,仅呈现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判决依据,不构成对判决本身的评价或法律建议。

法院查明的核心事实

法院经审理查明,许家印系恒大集团实际控制人,全面负责集团运营活动,管理、控制恒大地产及恒大财富、恒大南昌等多家企业,投资地产、物业、金融等领域。2016年至2021年间,恒大集团、恒大地产及许家印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以持续性、大规模财务造假等手段,虚增资产、隐瞒负债,分别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欺诈发行证券、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等犯罪行为。

此外,恒大集团及许家印通过行贿等手段取得金融机构控制权,违法套取信贷资金、保险资金归恒大集团使用,实施了单位行贿、违法发放贷款、违法运用资金等犯罪行为。许家印还利用作为恒大地产董事长的职务便利,组织财务造假,以分红名义侵占公司财产。

罪名认定与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恒大集团、许家印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违法发放贷款罪、欺诈发行证券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单位行贿罪;许家印的行为还构成违法运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恒大地产的行为构成欺诈发行证券罪。对恒大集团、许家印依法数罪并罚。

判决结果为:恒大集团被判处罚金人民币88.2亿元,恒大地产被判处罚金人民币70亿元,许家印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违法所得继续追缴,不足部分责令退赔。同日,深圳中院及南山区法院还对恒大集团相关涉案人员共56人公开宣判,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一年十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法院认为,上述犯罪行为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权益,侵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社会危害特别严重,应当依法严惩。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退赔损失优先于罚金刑、没收财产刑的执行。

常见问题

判决中罚金和退赔的执行顺序是什么?

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退赔损失优先于罚金刑、没收财产刑的执行。这意味着在财产处置时,先用于退赔集资参与人等的损失,剩余部分再执行罚金或没收财产。

许家印被认定的罪名有哪些?

法院认定许家印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违法发放贷款罪、欺诈发行证券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单位行贿罪,此外还构成违法运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后判处无期徒刑。

判决涉及的财务造假时间范围是什么?

法院查明,2016年至2021年间,恒大集团、恒大地产及许家印以持续性、大规模财务造假等手段,虚增资产、隐瞒负债。来源材料未提供该时间段之外的具体指控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