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缘科技因IPO招股书及年报虚假记载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其违规行为所依赖的已知事实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在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下提前确认收入,二是介入无商业实质的交易链条。上述结论来自券商中国2026年8月28日发布的公开报道,所涉数据以证监会《告知书》披露口径为准,最终处罚结果因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及听证权利而尚待确定。

违规行为的具体事实依据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6〕45号),佳缘科技存在两项违法行为。第一项涉及2019年、2021年、2022年与客户A签署的科研合同或电子产品采购合同,在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提前确认收入;第二项为2020年介入无锡金都与昆明博远正在履行的购销业务链条,相关交易被认定不具备商业实质。

上述两项行为导致公司2019年至2022年营业收入分别虚增2015.60万元、虚减687.65万元、虚增2803.38万元、虚减2562.47万元;利润总额分别虚增1613.84万元、虚减1569.60万元、虚增1803.93万元、虚减1634.45万元。其中,2020年无商业实质交易单独虚增营业收入1327.95万元、利润总额44.24万元。

程序进展与证据边界

佳缘科技于2026年7月8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92026043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2026年8月21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认定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构成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情形,拟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告知书》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合同文件、情况说明、财务资料、询问笔录及客户供应商提供的业务资料等证据证明。需要说明的是,《告知书》属于事先告知程序,并非最终生效的处罚决定,公司及相关人员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最终处罚结果尚待确定。

常见问题

佳缘科技虚增收入的具体金额是多少?

2019年至2022年,营业收入分别虚增2015.60万元、虚减687.65万元、虚增2803.38万元、虚减2562.47万元;利润总额分别虚增1613.84万元、虚减1569.60万元、虚增1803.93万元、虚减1634.45万元。其中2020年无商业实质交易单独虚增营业收入1327.95万元、利润总额44.24万元。

虚假记载涉及哪些报告文件?

《告知书》显示,佳缘科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中2019年、2020年财务数据,以及2021年和2022年年度报告内容存在虚假记载。招股说明书披露时间线为:2020年11月30日申报稿、2021年6月25日上会稿、2022年1月11日注册稿。

最终处罚结果是否已经确定?

尚未确定。《告知书》属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程序,根据《行政处罚法》及证监会听证规则,公司及相关人员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最终处罚结果需待程序完成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