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4日,洛阳钼业就厦门钨业提起仲裁一事发布声明,回应双方在豫鹭矿业钨生产上的争议。以下解读仅依据财联社2026年9月24日整理的洛阳钼业单方声明内容,厦门钨业方面的主张与依据未在来源材料中呈现,事件全貌有待双方披露及仲裁程序进展验证。

争议的时间线与合资背景

据来源材料,2001年洛阳钼业与厦门钨业签署有关豫鹭矿业的合资合同。据洛阳钼业声明,该合同并未对钨开采配额总量控制指标作出明确约定。 豫鹭矿业为双方合资企业,其钨产品生产、销售涉及洛阳钼业尾矿(尾浆)供应。

事件节点上,2026年7月1日厦门钨业就此事发布公告;2026年9月21日厦门钨业再次公告,表示已发起仲裁;9月24日洛阳钼业发布声明回应。

洛阳钼业声明中的主要主张

以下均为洛阳钼业单方声明中的陈述,属来源方说法:

  • 配额合规责任:洛阳钼业主张,公司无义务将豫鹭矿业生产、经营钨产品所需的钨矿开采总量指标纳入自身管理指标范畴;并称豫鹭矿业长期无依据占用公司的钨配额进行生产、销售,而合规风险始终由洛阳钼业承担。
  • 协商过程:洛阳钼业称,2026年公司主动与厦门钨业沟通,指出双方此前签署的法律文件中有关尾矿供应等约定实际已无法履行,希望协商调整合作模式,但厦门钨业始终拒绝。
  • 6月26日致函:据洛阳钼业声明,公司要求豫鹭矿业报送所有钨产品存货信息,并立即停止且不得违规生产、经营、销售基于公司尾矿项下的相关钨产品;同时称为确保生产经营合法合规,自6月29日起暂停向豫鹭矿业提供尾浆。
  • 对仲裁的回应:洛阳钼业称,在7月1日厦门钨业公告形成舆论热点后仍保持沟通,但对9月21日公告发起仲裁表示「深感震惊」,并表示将积极应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政策背景与待验证事项

据洛阳钼业声明表述,国家有关部门对钨矿开采指标配额进行重申并实施更严格的合规监管,是本次争议的背景之一。争议涉及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配额)在合资企业中的归属与占用问题,以及尾矿/尾浆供应约定在监管要求变化后的可履行性。

需注意,仲裁结果、配额合规责任的最终认定、尾浆供应暂停对豫鹭矿业生产经营的实际影响,均存在不确定性,来源材料未提供相关结论。

常见问题

这次争议的核心分歧是什么?

据洛阳钼业声明,分歧集中在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配额)在合资企业中的归属与占用,以及尾矿供应约定在监管要求变化后是否仍可履行。厦门钨业方面的主张未在来源材料中呈现。

洛阳钼业采取了哪些具体行动?

据其声明,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致函豫鹭矿业,要求报送钨产品存货信息并停止相关生产销售,并自6月29日起暂停提供尾浆。这些均为来源方自述,尚待其他渠道验证。

仲裁目前有结果了吗?

来源材料未提供仲裁结果。材料仅显示厦门钨业于2026年9月21日公告发起仲裁,洛阳钼业于9月24日声明回应,后续进展有待双方披露及仲裁程序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