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于2026年9月4日就《私募投资基金募集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对合格投资者标准作出系统性规定。根据财联社当日报道,个人投资者需满足投资经历、家庭资产或收入等多重条件,单只基金投资门槛为不低于100万元且首期实缴不低于100万元。该办法目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最终条款可能调整。

个人合格投资者门槛有哪些具体变化

《管理办法》从投资经历、资产规模和收入水平三个维度设定个人投资者标准:需具有二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股权等投资经历;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上述条件为并列关系,满足其一即可。

针对投向单一标的、境外资产、场外衍生品等特殊情形的私募基金,自然人投资者门槛显著提高:需具有四年以上投资经历,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600万元。这一差异化安排意味着投资标的越复杂,对个人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要求越高。

穿透核查与人数计算规则如何规定

《管理办法》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穿透核查合格投资者标准及人数要求。对于以合同、特别法人等形式汇集多个投资者资金投资私募基金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以最终穿透人数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将私募基金份额或收益权拆分、转让,或为单一投资标的设立多只私募基金等方式,规避合格投资者标准或突破投资者人数限制。这一规定旨在封堵通过结构设计变相降低门槛的操作空间。

常见问题

单位投资者的合格标准是什么?

最近一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满足一定条件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特定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等可作为合格投资者,并在穿透核查、投资要求、管理安排等方面获得适当差异化安排。

新规对互联网渠道募集有何限制?

私募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不得通过互联网平台向不特定对象推介私募基金;通过自营平台向投资者推介前,须完成特定对象确认和适当性评估,包括身份信息核实、合格投资者承诺及风险调查问卷填报,并对募集活动全过程记录留痕。

办法目前是否已经生效?

尚未生效。该办法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最终条款内容可能根据征求意见情况调整。来源材料未提供正式发布和实施的具体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