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0日国新办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束为提出,将加快推进价格法修订、研究制定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并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制定成本测算标准,形成“1+1+N”的低价倾销规制法律体系。这一表述来自证券时报当日发布的公开报道,属于政策方向表态;截至该时点,相关法规与配套规则均处于“加快推进”“研究制定”阶段,尚无具体条文与实施时间公布。
“1+1+N”具体指什么
按束为在发布会上的表述,“1+1+N”是一个多层次规制框架:以价格法修订为“1”,以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为另一个“1”,再加上相关配套规则构成“N”。来源材料将其概括为“低价倾销规制法律体系”。
其中,成本测算标准由相关行业协会制定,作为判断是否构成低价倾销的参照之一。这一分工意味着规则体系既包含法律层面的修订,也包含部门规定与行业标准层面的配套。
执法手段与平台监管方向
束为同时提到,对开展恶意低价竞争、扰乱生产经营秩序的企业进行成本调查和价格检查,依法从严处理。来源材料将成本调查与价格检查解释为监管部门以企业成本测算为参照、判断是否构成低价倾销的核查手段。
在平台经济领域,表态包括推动实施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持续规范平台经济领域价格竞争行为,以及研究制定实施价格监督员制度暂行规定,目的是压实企业价格合规的主体责任。市场监管总局层面还提出对平台企业加强数据、算法、流量和规则监管,压实平台企业“守门人”责任。
边界:方向表态而非落地规则
需要区分的是,上述内容均为2026年9月20日发布会上的政策方向表态。来源材料明确注明,价格法修订、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价格监督员制度暂行规定等均处于“加快推进”“研究制定”阶段,尚未公布具体条文与实施时间。
因此,成本测算标准的具体口径、低价倾销的认定门槛、执法启动条件等关键问题,来源材料未提供,无法据此判断实际约束力度。
常见问题
“1+1+N”是否已经生效?
没有。按来源材料,价格法修订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均处于“加快推进”“研究制定”阶段,尚未公布具体条文与实施时间,属于方向性表态。
成本测算标准由谁制定?
束为的表述是“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制定成本测算标准”,即由行业协会承担制定工作,监管部门进行指导。标准的具体内容与发布时点,来源材料未提供。
这些表态针对哪些行为?
来源材料提到的是“恶意低价竞争、扰乱生产经营秩序”的企业,以及平台经济领域的价格竞争行为。至于“恶意”与“扰乱秩序”的具体认定标准,来源材料未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