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从销售模式、土地供应、金融支持三方面部署现房销售改革。该政策的核心判断——预售门槛提高、新出让土地优先现房销售、金融配套同步调整——均来自三部门通知原文及券商中国2026年8月29日整理发布的公开信息,以下梳理其事实依据与观点边界。

政策部署的已知事实

《通知》明确,实行预售的项目须完成主体结构封顶,且项目竣工验收并具备交付条件后方可解除预售资金监管;若房企违约不能按期交房,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购房资金。现房销售方面,自《通知》施行之日起,新出让土地项目及已出让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已取得规划许可证的项目鼓励实行。现房销售实行备案管理,推行定金制和“交房即交证”。

土地与金融配套同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须以自有资金购地,可按国家规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房地产项目实行主办银行制,一个项目确定一家主办银行,单独或牵头组建银团提供融资服务;以土地使用权抵押申请开发贷款的,应以分户土地使用权集合抵押。

专家观点与判断依据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吴璟认为,预售制在住房短缺时期有利于扩大开发资金来源,但当前住房领域主要矛盾已从“有没有”转变为“好不好”,销售制度从预售为主向现售为主转变是住房消费升级的内在要求。该判断基于对住房供求关系变化的观察,属于专家分析而非政策原文。

中指研究院政策研究总监陈文静指出,对房企而言,销售回款节点后移可能增加资金占用,对企业资金安排提出更高要求,但配套土地、金融政策有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压力;对行业而言,短期新房新增供应或有所减少,利于改善供求关系。该判断明确归因于陈文静个人分析,其中“短期供应减少”为推测性判断,非政策既定目标。

常见问题

现房销售是否强制推行?

不是。政策区分了“优先选择”与“鼓励”两个层级:新出让土地及未取得规划许可证的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已取得规划许可证的项目鼓励实行。具体实施节奏由各地“有力有序”推进,政策给地方因城施策留出空间。

预售项目是否被取消?

未取消。政策提高预售门槛,要求单体建筑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并加强预售资金监管。预售与现房销售并行存在,但新出让土地项目优先转向现房销售。

政策对房企资金压力有何影响?

来源材料显示,中指研究院陈文静认为销售回款节点后移可能增加资金占用,但土地出让价款可分期缴纳、主办银行制及银团融资等配套措施有望缓解压力。该判断为专家观点,政策实际效果尚待验证。